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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區(qū),各聯(lián)合培養(yǎng)單位,各研究生管理部門,全體研究生:
按照《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證部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f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和《省財政廳 省教育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省軍區(qū)動員局關于印發(fā)<貴州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黔財教[2020]95號)要求,結合《遵義醫(yī)科大學研究生獎學金助學金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遵醫(yī)校辦發(fā)〔2021〕58號)中的《遵義醫(yī)科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現(xiàn)將我校2022年春季學期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格審核通知如下:
一、審核對象
2019級、2020級、2021級研究生:重點審核國家助學金享受資格發(fā)生變化的研究生,含新增符合享受條件者和不符合條件而取消享受資格者。
二、具體安排:
1.研究生個人自查:研究生個人主動向所在培養(yǎng)單位報送、提交相關情況 ,包含:
(1)取消/暫停情況:取消指已享受2021年秋季學期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現(xiàn)不符合發(fā)放條件的,如:享受固定工資待遇,退學、受違規(guī)違紀處分等;暫停指辦理了休學等情況。
(2)新增/恢復情況:新增指未享受2021年秋季學期研究生國家助學金,但是現(xiàn)在完整人事檔案已調入我校,并且與原單位解除協(xié)議,不再享受固定工資待遇,除提供相關佐證材料之外,須填寫《遵義醫(yī)科大學研究生申請國家助學金承諾表》(見下載中心);恢復指復學等。
2.各培養(yǎng)單位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查:各培養(yǎng)單位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對研究生享受國家助學金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所有研究生名單(含新增)公示無異議后,于6月6日前將本單位對2022年春季學期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格審查報告(須簽字并加蓋公章)和匯總名單紙質版一起上報研究生院(部),匯總名單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zyyanjiusheng@163.com。
3.學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議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長辦公會審批通過后發(fā)放2022年春季學期助學金。
三、注意事項
研究生須嚴格按照“申報基本條件”自查和提供相關材料,堅持誠實守信,若在審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全額退還已違規(guī)享受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附件:遵義醫(yī)科大學2022年春季學期研究生國家助學資格審查名單匯總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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